제목   |  为未成年人预防家暴撑起“保护伞” 작성일   |  2021-11-29 조회수   |  1744

为未成年人预防家暴撑起“保护伞”

 

 

 

 

家庭暴力直接受害者的背后,往往不乏未成年人子女。人民网“强观察”栏目在街采时发现,多数受访者认为,童年时期目睹双亲家暴也会给自己留下心理阴影。

“从传统的观点看,家庭暴力总是与殴打、辱骂、侮辱等具体行为挂钩。但实际上,目睹家暴的场景,对未成年人来说也会产生强烈的心理刺激,甚至是误伤,对其成长具有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表示。

2020年,《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首次明确,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是家庭暴力受害人。在苑宁宁看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如果是为保护未成年人提供了一座庇护港,那么多地通过地方立法的模式,立法开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则是为孩子们加上了一件坚韧的铠甲。

实际上,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一直在不断加大。其中包括: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建立专门救助机构等综合措施进行积极干预。今年以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即将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在助力反家暴法治化方面,切实保障了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的权益。近日,全国妇联权益部也发布了《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对“证明发生过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及“证明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等作了详细的说明,用于帮助受害人树立证据意识。

例如,即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也再次重申: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发布的《2020年关于预防暴力侵害儿童行为的全球状况报告》显示:在全球范围内,每年有二分之一的2至17岁儿童遭受某种形式的暴力行为;还有近3亿2至4岁的儿童经常遭受其照护者的暴力管教。

“首先要明确的是,家庭暴力是一个法律概念。”苑宁宁强调,我国制定反家庭暴力法时,就已经明确禁止使用任何家庭暴力。但与成年人遭受家暴相比,儿童遭受家暴的伤害更为隐蔽,他们无法反抗,更难获得及时的救助。在家庭这样想对私密的空间内,父母对孩子诸如人身限制、经常性谩骂等对孩子造成心理创伤的行为很难被发现,也很容易被当做是“家务事”。

苑宁宁表示,今年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满五年,从国家立法到地方立法的不懈努力,既让公众感受到,反家庭暴力的法律这张网变得越来越细密,也让公众对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有了更强的信心。苑宁宁建议,有了立法保护,在今后的实践过程中,还需要加大宣传力度,这是法律之外需要国家和地方重点完成的一项工作。

 

 

 

 

 

 

 

 

 

 

 

 

 

 

 

 

 

 

 

 

 

 

 

 

 

 

 

 

 

 

 

 

【生词】

1. 不乏 [ bù fá ]:不缺少;很多。

2. 庇护 [ bì hù ]:包庇,袒护。

3. 坚韧 [ jiān rèn ]:坚固而又有韧性。

4. 教唆 [ jiào suō ]:怂恿;指使(别人做坏事)。

5. 谩骂 [ màn mà ]:以轻蔑、嘲笑的态度骂:受尽凌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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